荔浦市欠缴公共资源占用费
车辆诉讼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荔价规〔2017]1号〕、《荔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荔浦县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荔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荔浦县加强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荔价规【2017】13号)、荔浦县物价局发布的《关于荔浦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荔发改价规(2020)5号》等文件规定,荔浦市道路临停泊位自2017年9月1日起正式收取公共资源占用费,实行此规定以来,大部分驾驶员都遵守规则,积极缴纳费用,但仍然有部分驾驶员拖欠费用,因此我司已于2021年1月4日对出现此情况的部分驾驶员发起司法诉讼。
自2021年1月4日起,荔浦市云停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已陆续起诉多批欠缴公共资源占用费的车辆驾驶员。其中对于累计欠费200元以上或欠费时间超过半年的车辆驾驶员,荔浦市云停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将继续保留报送欠费记录至个人信用记录平台、司法起诉、媒体曝光等措施的权利。
为了更好的规范停车秩序,荔浦市云停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已成功起诉一批累计欠费200元以上或欠费超过半年的车辆,名单如下:
已起诉名单:
荔浦市云停系统欠费车辆统计表
(第一批已诉讼)
截止2021年7月30日21:30
温馨提示:
对于欠费车辆,荔浦市云停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路面管理收费员将会持续采用“系统后台+手持PDA”方式排查欠费车辆,并通过路面管理收费员当面追缴、张贴车辆欠费催缴通知单、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等方式提醒补缴欠费。
附:欠费查询、欠费补缴方式
1、自助查询、自助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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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对停车计费有疑问,请致电荔浦市云停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773-7222863